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是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博士生导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为国家培养体育事业、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与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高质量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2025年外聘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博士生导师岗位设置以贯彻立德树人为宗旨、以服务于学术发展创新为主导、以促进学科建设为重点、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归属的原则。
(二)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研究生培养需求实际,择优选聘、按需招生,原则上只申报一个专业(研究方向)(见附件1)。
(三)严格标准,坚持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双重标准,确保导师队伍质量。
(四)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四年,定期组织考核,优胜劣汰。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
3.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完整培养三届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4.身体健康,能保证充足时间履行导师职责,在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博士。
(二)科研条件
科研条件包括国家级研究项目和高水平学术论文两类成果,成果认定按“沈阳体育学院外聘博士生导师遴选科研条件清单”(简称“清单”)执行。
1.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研究项目(或1项国家级重点/重大研究项目,单项成果分值200分及以上),其中至少1项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为近五年(2020年4月—2025年4月,
下同)。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三、遴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 一)个人申请(5月4日—5月10日)
申报人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外聘博士研究生导师入门资格审核表》(附件2)、《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外聘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人员量化考核表》(附件3)、《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申报表》(附件4)、《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外聘博士生导师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提交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合成1份,外文论文须提供正规检索证明),报至所在学校研究生院。
(二)资格初步审核(5月11日——5月12日)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将符合条件者的材料报我校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和资格进行复核。
(四)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外聘博士生导师申报材料。
(六)结果公示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招生限额
为确保培养质量,学校将统筹考虑,择优安排招生,外聘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招收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2名(含沈阳体育学院及其他院校招生名额);
(二)在职工作证明
年龄在57岁(按照2025年9月计算)及以上的申报人,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科联系。
联系人:礼理
电话:13700056621
邮箱:yjscxwk@163.com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110102
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