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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导师组管理办法》(研学字〔2017〕44号)、《关于组建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导师组的通知》(研学字〔2017〕45号)要求,若导师组因指导力量不足,可外聘跨专业(方向)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内容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提出岗位需求。各二级学院综合考虑导师组组成力量(含2018年新增导师)及2018级学生数量情况,由二级学院分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会同导师组组长,研究缺额数量,由二级学院审议通过后于9月21日(周五前)将二级学院跨专业(方向)指导硕士研究生需求表(附件1)报研究生部学位科。

(二)研究生部公布岗位需求。研究生部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各学位点招生规模及导师总体结构,做出审定并于9月28日(周五前)公布各导师组岗位需求情况。

(三)提交申报材料。拟跨专业(方向)指导研究生导师于10月8日(周一)11:00前,提交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跨专业(方向)指导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部学位科。

(四)确定补充人选。研究生部会同二级学院及导师组,于10月16日(周二前)确定补充人选。

二、申报条件

跨专业(方向)指导研究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者;

(二)具备拟跨专业的相关科研成果和知识储备或指导过拟跨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新闻日期:2018年09月27日 08: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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