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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办法》, 2018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的基本原则

(一)师生互选应尊重师生双方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有效”的基本原则进行,禁止人为指定或摊派。

(二)师生互选必须在本研究专业(方向)导师组内进行选择。

(三)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限定每名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每名导师指导每届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4人;新增导师当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数不超过2人。

(四)符合招生条件的外聘导师应全部进入双选体系,按照统一原则完成互选工作,并且原则上最多允许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须在基地校生源中选择。

二、师生互选的条件

(一)参加互选的导师必须具备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且符合招生导师资格且已列入当年招生计划;

(二)参加互选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已正式报到入学,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三、师生互选的组织与程序

(一)研究生部统筹,各二级学院分管硕士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主持,导师组组长具体负责。

(二)2018年9月25日(周二)—9月28日(周五),导师和学生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三)2018年10月17日(周三)—10月19日(周五),导师组(含新增导师)召开硕士生导师与硕士研究生见面会,增进师生双方互相了解。导师向新入学硕士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在研科研项目、研究进展、学术成果及经费等情况;新生介绍自己的情况,以增进彼此间的相互了解。

(四)2018年10月22日(周一)—10月26日(周五),在召开见面会的基础上,首先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在系统内选择导师;其次硕士生指导教师根据情况,对于选报自己的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择。

导师组根据本专业方向的师生互选情况,本着公开、公平、相对均衡的原则进行适当调节。若硕士研究生初选的志愿导师不愿担任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则由导师组安排硕士研究生另行选择;若硕士指导组不能平衡互选问题,则提交研究生部审议、仲裁。

(五)2018年10月30日(周二),师生互选结束后,二级学院将《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备案。

(六)2018年11月2日(周五),公布2018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

四、其他

各导师组在指导研究生过程中可聘任副导师,师生互选时一并完成。

(一)外聘硕士生导师

外聘硕士生导师聘任副导师,副导师原则上需具备硕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或相当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中级职称。培养费分配标准:校外导师为1/3,副导师为2/3。

(二)校内硕士生导师

校内硕士生导师在指导论文过程中涉及到运用交叉学科时可聘任副导师,副导师原则上需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培养费分配标准:主导师为2/3,副导师为1/3。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完成本年度师生互选工作。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部学位科联系咨询。联系电话:89166575。

附件1:2018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8年9月21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新闻日期:2018年09月27日 13: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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